发布于:2014-12-30 09:48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热度持续升高,不同地方出台的政策也各有特点,不知各位医生最中意哪一地方政策。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三个月,几省市不约而同密集推出操作方案。这些走在改革头阵的做法,很快成为其他欲动之地的效仿示例。各地政策有何鲜明特点?追问此起彼伏。
2014年7月22日,北京市卫计委发布修订版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并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有三:
2014年10月14日,浙江出台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降低省内医师多点执业门槛--只要有医师执业证就可以。该意见稿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允许所聘医师在法定工作日安排一天用于多点执业。同时,在医师多点执业的基础上,探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重点或紧缺医技人员的多点执业,允许其在省内任一机构内执业,无需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登记手续。
2014年12月,甘肃卫计委发布"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限定医师的执业地域范围仅限省辖区内2至3家医疗机构。同时,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必须满足6项硬性条件(见表格)。最与众不同的规定是,达到"6条标准"的3类医师必须申请多点执业。这三类分别是:
相比北京和浙江,甘肃的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条件更高。比如,申请人在取得医师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必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超过5年。
2014年12月14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其中阐述了2015年深圳医师多点执业的总体思路:
一是以深圳市合法医疗机构作为医师执业地点,建立医师多点执业地点自行报备制度,全面放开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实现"统一注册,全程通用";
二是向行业社会组织下放医师注册管理权,建立医师多点执业地点自行报备制度,完善多点执业医疗责任认定机制,建立医师执业积分管理制度,启动医务人员诚信执业管理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