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2-29 09:54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自2月1日起,菏泽市全面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市卫计委负责人表示,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同年9月,出台的《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医师多点执业的定义和管理要求。2011年7月,卫生部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至此,医师多点执业的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
菏泽市多点执业医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中医类别医师以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多点执业医疗机构进行注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是能够完成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
三是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四是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五是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除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执业的情形(该情形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外,一般不能从事其他形式的多点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