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正式实施医师多点执业

发布于:2016-03-04 10:50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即日起,在莞注册的医师可自由申请在市内外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记者2日从东莞市卫生计生局获悉,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已正式实施,目前全市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共约17924人,有资格“走穴”的医师比例约为37.3%,近2500人。有业内人士预测,东莞民营医院实力雄厚,因此民营医疗机构将成为医生“走穴”的首选对象。

多点执业需备案并考核

据市卫生计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已正式下发《转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但并非所有医师都可以多点执业。想要“走穴”的医师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一是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二是注册类别为临床、口腔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师;

三是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五年;

四是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五是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完善东莞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管理工作,该局专门研发了“东莞市医师多点执业备案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来对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管理实行信息化管理。“拟聘用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除须向市卫生计生局办理书面备案外,还要登录这一系统,在网上录入多点执业医师的备案信息。经市卫生计生局确认后,才能完成多点执业医师备案工作。”

医生的多点执业行为怎样接受监管?卫生计生部门也作出了规定——多点执业医师应按照规定接受各执业地点的定期考核;聘用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多点执业医师在任一执业地点考核不合格,视为在该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

医师符合多点执业资格条件消失后,多点执业注册备案同时失效。多点执业医师在任一地点有违反《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被处以暂停执业活动的,应当同时停止其他执业地点的执业活动。

此外,为了厘清多点执业时可能出现的医院纠纷责任,新政要求,医师应当与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约定执业时间、任务、保险、薪酬、医疗责任承担和解决办法等,并承担医师在本机构行医时发生医疗损害和纠纷的处理责任。医疗机构可在事后按合同约定向医师追讨相关的责任分担,而医师注册的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不承担医师在非本机构执业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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