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8-29 10:08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与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
消毒管理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违反消毒管理规定的行为轻则给患者个人造成伤害,重则造成群体性的感染,社会危害极大。
为了有效约束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行消毒管理规定,惩戒违法行为,卫生部颁布的《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若违反上述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传染病防治法》第69条规定,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还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有些医疗机构为了节省成本,或者因消毒管理责任制未严格落实,导致违反消毒管理规定的行为时有发生。2009年安徽血液透析多名病人感染丙肝,2011年温州15人因针灸感染分支杆菌等等,都是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消毒隔离意识淡薄、消毒管理规定执行不力所导致的,上述案件中有关当事人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近年来,市卫生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了对消毒隔离的检查,查处了多起未严格执行消毒管理规定的案件。
在本案中,这家诊所使用过了消毒灭菌有效期的口腔诊疗器械,这些口腔诊疗器械有可能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被列为高度危险性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不及时加以制止和纠正,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国家《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和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对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并且要使用一次性纸塑包装的无菌物品,这类无菌物品的有效期宜为6个月。
这家诊所的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45条规定,责令诊所业主应某立即改正违规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一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