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价格是否能撬动医改杠杆

发布于:2014-09-20 16:03  分类:医改动态

医药分开

当前,深圳市执行的是2007年版广东省医疗价格指导标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严重偏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特别是体现劳务价值的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严重偏离偏低。如市属医院各级护理服务价格分别为:重症监护10元/小时,特级护理7元/小时,一级12元/天,二级8元/天、三级3元/天;护理服务严重亏本,直接导致医院不愿多聘护士,造成了护士短缺。

在医疗价格扭曲而且长期得不到调整的情况下,医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的积极性被严重遏制;加上目前医院采取按项目叠加的医疗收费方式,形成诱导医院过度医疗的动力机制,使医院的运营导向被严重扭曲,医疗服务的本质和公益性难以保障,而且因此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也将不断加大政府的财政负担。

推动价格改革,是调整政府、医院、社会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尺度,是促进医院回归公益性的基础性工作,是医改不可绕开的关键环节;越早改革越有利于深化医改,扭转公立医院扭曲的运营机制。因此,建议将其作为当前医改重点工作:

一是根据医疗服务的实际成本、财政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能力、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建立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价格体系,即提高中医、诊疗、护理、手术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检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费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对确实偏低的床位费作适当调整。

二是根据CPI的涨幅、政府的财政保障能力,拟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医疗价格标准;完善分级医疗收费制度,促进市民小病到基层首诊,引导分级医疗制度的建设。

三是建立健全复合式医疗收费付费方式,即能够按标准化治疗方案诊疗的疾病,实行单病种“打包”收费,让医院在总额内为病人“治好病”;需要个性化治疗的大病,实行按项目收费,最大限度保障病人的生命健康;对于比较罕见的疑难杂症,实行大病单独结算,促进医院开展技术攻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通过建立健全这种复合式的医疗收费模式,促进医院形成保证基本医疗质量、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与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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