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院级领导不能多点执业

发布于:2015-11-27 09:54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日前,省卫计委公布《贵州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2015版)》(征求意见稿)。如果该管理办法通过,将有更多医生“松绑”,除了在原医院坐诊上班外,可以自由选择到别的医院为病人看病。

公立医院院级领导不能多点执业

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符合条件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在有效注册期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这就意味着,医师可以通过多点执业,赚两份甚至多份工资。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执业范围涉及的专业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相同,就可以申请多点执业了。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执业地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所)、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的执业医师不纳入多点执业范围。如果申请者还担任公立医院院级领导职务的,也不得纳入多点执业范畴。

副高职称以上可在全省范围内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地域范围仅限贵州省辖区内,不过,不是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医师都能到不同的医院坐诊,为病人看病。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地辖区范围内开展多点执业的医生,只需要从事同一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兼具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执业医师就可以了。

如果要到大一点的医院多点执业,就得是贵州省直属单位、贵阳、遵义等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还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一执业地点为外省医疗机构的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以及具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且已在贵州省办理《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的执业医师,均可在贵州省范围内多个执业地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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