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6-23 14:51 分类:政策解读
2014年3月20日,医师资格考试开始进行考生资料审核。同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其中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学历不再作为报考依据”的规定,为2年前的“科硕门”画上了句号。
该《规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并公布施行。《规定》明确,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重申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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