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5-29 10:58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2015年05月26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公布《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2015年7月1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类医师,包括助理医师,均可在当地多点执业。
此次,深圳出台的《方案》,增加了公共卫生类医师的多点执业资格,并取消了对职称和年限的限制。多点执业的医师资格门槛进一步降低。
根据《方案》,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深圳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类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深圳市核发的《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且上述证书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可以在深圳全市所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美华表示,深圳的改革,是对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区域注册的探索,注册手续更为简便。取得执业注册证书的医师,只需与第一执业地点协商一致、履行报备手续,即可以选择在深圳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实现了“统一注册,全市通用”。(记者:吕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