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医疗的法律风险与监管

发布于:2015-04-16 15:20  分类:政策解读

四、对医疗器械或药品的监管

传统医疗的第四大监管对象便是直接作用于人身的医疗器械或药品的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专司此事。移动互联下,此类监管有什么特殊之处?

与普通商品的线上交易一样,移动医疗平台自然也会出现销售假医疗器械或假药。

首先,我们必须注意到,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或药品,在线下一直存在,并不是有了移动医疗才兴起;所以,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移动医疗是不是增加了假冒伪劣医疗器械或药品的概率,监管部门对这个增加的概率是否有能力监管?如何监管?

我认为,移动医疗刚刚兴起,就现有证据,恐怕还不能证明移动医疗提供了更多的售假机会,相反,就更开放的角度,我认为,在网络环境下,竞争更充分、更公开,售假概率反而可能下降。

更重要的是,医疗器械和药品还有一个特殊性,即国家在线下已对其生产、经营实施了最严格的监管制度。

1、凡是医疗器械,必须取得注册许可,每一项医疗器械必须附有唯一性的可追溯标志,通常为条形码。因此,只要国家强制规定,凡是通过移动医疗平台销售的医疗器械必须附有唯一性的可追溯标志,则在电子数据的监控下,相比线下销售,网络平台的销假更无可逃遁。

2、凡是药品,也必须取得注册许可,且药品的销售区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见医师处方,才能销售;非处方药,虽无需见处方销售,但销售商也必须审核药品注册证,并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师处方,可以按电子病历予以管理,如前文所述管好医生、管好电子处方,比线下销售,更易追踪到责任人;非处方药,也可以通过药品注册制度、标签制度、销售商许可证管理而予以追踪。

综上所述,移动医疗并未提供比传统医疗更多的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和药品的机会,反而更易管理。当然如果药监连线下也管不好,遑论线上了,但这不能成为阻碍移动医疗发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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