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1-12 02:37 分类:政策解读
(一)医疗费定额及管理
(二)个人自负医疗费比例
(三)超支医疗费的管理
公费干部、家属超支医疗费由财政、单位、医院按5:4:1比例分担;缴费单位按单位、医院9:1比例分摊;半缴费家属扣除个人缴交120元及财政负担的280元后按单位、医院9:1比例分摊。
(一)公医办办理零星报销范围
(二)单位零星报销范围
(三)零星报销的程序
门诊、住院患者必须附上医院正式发票、住院明细表交回单位。属公医办报销的由单位负责填写零星报销表,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填写银行帐号、开户银行送公医办审核报销,公医办审核后通过银行拨付各享受单位。
(1) 须经公医办审批的先进仪器检查、治疗项目
(2) 办理先进仪器检查、治疗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