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6-19 09:19 分类:医改动态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发布《关于对滨海新区公立医院改革医疗保险工作给予支持的通知》,从医保基金预算、药品费支付、付费方式和分级诊疗、医疗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二项具体措施,支持滨海新区公立医院改革。
其中包括,在预算管理上滨海新区可参与试点医院的医保基金预算分配工作;在预算额度上对试点医院在保持全市平均增幅基础上,再增加三个百分点。
优先推行医保按人头、按病种付费试点;开展分级诊疗时,职工医保继续实行差别化报销政策,并向基层倾斜,即门急诊报销比例,在基层明显高于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在基层明显低于高级别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