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成果 构建医改新格局

发布于:2014-12-16 10:04  分类:医改动态

资金下沉保障到位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以药补医”的弊端日益凸显,取消“以药补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取消以药补医并不难,难的是取消药品加成之后,怎样对医疗机构进行合理补偿,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郭玉芬介绍,2013年,我省发改、财政、人社、卫生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此次出台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医疗药品报销目录、医疗诊疗项目等文件,明确各级医师在签约机构多点执业,新农合基金按其实际工作量支付10-30元不等的门诊诊疗费、300-1000元不等的手术指导费,以及麻醉、查房、业务指导等各项费用,其中,80%给执业医师,20%给服务的签约医疗机构。同时,适当增补了中成药、民族药、陇药和甘肃地产大输液等报销药品目录,为保证90%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留在县域内诊治提供了必要保障。

此外,继续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和一般诊疗费补助,保障乡村医生获得合理报酬。同时,省卫生计生委还协调省财政厅调整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规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将医疗收入超收部分的30%用于合理的绩效奖励、临聘人员工资等,并鼓励其积极开展基本医疗服务。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确保新农合资金大幅下沉,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从根本上改变其‘以药补医’的现状,建立‘以医养医’的新机制。”郭玉芬表示。

此外,我省还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推广总额预付、单病种定额付费、中西医同病同价等制度,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超支自负、结余归己,鼓励其开展成本核算,切实降低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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