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1-10 13:39 分类:医改动态
11月10日讯 医改工作进行的短短五年时间里,各地方政府在不断努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医改这条任重而道远的路程上,一如既往的以实践与创新为主,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核心目标。大力推动医改,使得医改惠民这条走得越来越顺畅。
“现在到镇卫生院看病买药既便宜又方便,这都是医改带来的实惠啊!”27日,在长汀县河田镇卫生院就医的老刘感慨地说。
他告诉我们,他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以前要到50多里外的县城医院就诊,舟车劳顿,乘车费用还花去了不少。现在他看病到镇卫生院就可以了。他的经历是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效的一个缩影。
市发改委副主任、医改办主任蔡宝鉴介绍说,如今,我市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推进。生活在我市的近300万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就医条件的深刻变化。
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
“近年来,我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合)率均稳定在98%以上。”蔡宝鉴告诉记者,我市医保的筹资标准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从2009年成年人230元/人·年,未成年人80元/人·年,提高到2014年390元/人·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09年的100元/人·年提高至2014年的390元/人·年。
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逐年提高,由2009年的41.94%提高至2014年的7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2009年的67%上升到7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全市统筹,统一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工作按照国家要求与商保公司合作,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列,并被列为全省试点。
大病保险工作不断完善。2009年以来,各县(市、区)先后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一站式”服务运行机制,并逐年提高统筹基金。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15000元,报销比例50%以上,起付线10000元,报销比例50%以上,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大病保险试运行一年后,部分县(市、区)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出现超支现象,经充分测算,今年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至15000元,报销比例不变,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城乡救助不断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医疗救助。
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
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4年的35元。基本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