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7-24 16:01 分类:医改动态
2014年7月24日讯 常州市开展“医保新政”的医改方针,在半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今年1月1日起,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市奥体中心等4家体育场馆,刷医保卡享受健身服务(使用账户结余3000元以上部分)。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医保新政”实施半年,市民使用医保卡购买健身服务消费总金额已超过了126万元。
去年12月,市体育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明确常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医保卡购买健身服务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通知》规定,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部分可用于购买健身服务;医保卡只能进行健身消费,不能购买食品、衣物、健身器械等,也不得套取现金;医保卡健身消费首批定点单位共4家,分别是市奥体中心、少体校全民健身中心、清潭全民健身中心和武进区健身广场。
虽然设置了一定的使用门槛,医保卡的新功能仍受到了众多市民的热捧。武进区唯一的定点单位——武进区健身广场,每月刷医保卡消费额从年初的1万元猛增至6月的18万多,每月前来健身者增加了近2000人次。
但也有部分市民对“结余金额3000元以上部分”这一门槛提出了质疑。在他们看来,在3000元的门槛面前,真正能使用医保卡享受健身服务的市民并不多;若能降低门槛,例如将结余金额降至1000元,则能享受这一政策的市民将更多,同时也将带动更多的健身消费。
事实上,这一看法不无道理。来自市人社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市区138万个个人医保账户中,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约有8万多个,主要年龄段集中在35岁至45岁,这意味着,目前仅有约6%的市民能用医保卡购买健身服务。
对此,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医保卡的主要功能是看病就医,因此设定了消费基数;首批4家定点单位均为规模较大的国有机构,主要是为了有更多的健身项目可供市民选择,同时有利于新政的规范化管理;下一步,有关方面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定点单位数量,酌情下调医保卡消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