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于:2015-09-30 10:18  分类:医改动态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精心组织,强化协调,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基本医保体系,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分级诊疗制度等,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进展平稳。

一、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明确改革思路。安徽省在深入研判城市公立医院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的“12345”改革思路:即实现转换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这1个核心,在改革进程中,严格遵循患者就医负担不增加,医务人员收入不减少2项原则,通过同步实施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等技术劳务价格、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等3项改革政策,落实控制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占比、耗材占比、人员支出占比、城市大医院门诊服务时间和数量等4项举措,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探索建立以医疗联合体、预约诊疗为切入点的分级诊疗制度,以规范技术使用、合理控制费用、提高诊疗水平为着力点的支付方式改革制度,以信息化支持下精细化、专业化、社会化为重点的现代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以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促进社会监督为出发点的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共同减轻疾病痛苦为落脚点的医院人文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促进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三个同步”。4月1日起,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推行药品带量采购,药品按照省级统一招标中标价销售。同时,降低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手术、治疗、护理及部分中医服务价格。全省组成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省属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完成了首批10个单品种注射剂的带量采购,降价幅度5%—20%,蚌埠市确定30个药品采用单品种带量采购,降价幅度15.05%—22.50%。药品采购降低的价格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提供了空间,也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规范诊疗行为提供了支撑。

(三)组建城市医联体。省属、市属医院按照就近原则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划片,建立医疗联合体,提供协同服务。目前,17家省属医院与7家市级医院、101家县级医院(含9家妇幼保健院)、1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9家社会资本兴办的医疗机构建立了较为紧密的协作关系,为在联合体内部建立分级诊疗机制奠定了基础。各市属医院也与社区加强了联系,牵头组建了多种形式的城市医联体。

(四)实行限时限号。4月1日起,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实行门诊限号限时制度改善服务。除少数科室外,专家门诊每半天原则上不超过25号,患者平均看病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普通门诊每半天原则上不超过38号,平均看病时间不少于6分钟。各三级医院均制定了限时限号、优化服务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增加诊室、开设分时门诊、在社区投放号源等措施,确保患者能挂上号,看好病。

(五)建立推进机制。实施省属医院运行情况日报制度,密切监测医院服务量、费用结构等运行情况,并筛选部分典型病种做费用结构变化抽样分析,实时预警。建立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月报制度,全省城市公立医院月报数据开展精细化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部分医院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同时,加强舆情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合理预期,为实施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监测分析显示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平稳:

一是服务量持续回落。门急诊人次和出院人次增速持续下降,专家医师、普通医师诊疗人次以及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呈减少趋势,说明城市大医院战时状态得到缓和,医务人员高负荷的工作状态得以改观,医院服务效率有所提升,并通过错峰排班、基层首诊等措施有效地引导了患者分流。

二是收入结构继续优化。有效收入稳步增长,药品收入、耗材收入、大型设备检查收入等出现下降;诊察费收入等逐步增加,说明费用结构继续优化,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入比重增大。

三是改革目标初步显现。门急诊次均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均呈下降态势,医务人员支出部分稳步增长。初步实现患者费用不增加、医务人员收入不减少的改革政策设计目标。

二、巩固完善基层医改

(一)推动基层绩效管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经费定向补助政策,研究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创新试点指导方案,选择了14个县(区)启动试点,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

(二)启动首批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印发推进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指导方案,详细明确试点12项规定动作,目前首批15个县已经全部进入运行状态,各县分别组建了2—3个县乡医联体,由县级医院牵头实行分工协作。

(三)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已经达到160种以上,按病种付费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人总数的比例全省平均达到20%以上,同时,加强培训指导,力求2015年度按病种付费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人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四)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选择15个县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并在15个试点县举办了村医签约服务和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培训班,县级基层卫生信息化平台改进等筹备工作陆续就绪。

三、探索推进医保改革

(一)继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选择5所省级医院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将51组疾病列入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引导参合常见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控制医药费用方面过快上涨。同时,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在全省选择9所县级医院、181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并从中选择60—80病种开展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以期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负担。

(二)及时调整诊疗项目目录及省级医院按病种付费定额。对新农合省级平台的诊疗服务目录和新农合最高限价进行调整,并对2010年以来省级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含重大疾病以及51组常见病)定额标准进行集中调整,确保全省新农合补偿业务不受影响,有力地配合了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政策的实施。

(三)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根据省政府民生工程部署,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全省所有统筹地区。今年3月份,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统筹地区2015年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四)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在已经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运行的地区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试点。探索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办分开、适度竞争、管理科学、便民惠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新机制。目前,部分县域已经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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