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改 问题积分制抓医改

发布于:2014-08-07 16:40  分类:医改动态

8月7日 讯 甘肃省深化医改,细化医疗收费,采用问题积分的标准来衡量医改工作的成效。昨日,记者获悉,根据前阶段对部分医疗机构收费检查情况以及医疗机构申诉反馈情况。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对《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中针对医疗收费方面问题的计分标准进行了细化。严重违规的,处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及不良执业积分4分以上等处罚;一般违规的,处以通报批评及不良执业积分2—4分等处罚;轻度违规的,处以责令整改及不良执业积分2分以下等处罚。

记者获悉,根据前阶段对部分医疗机构收费检查情况以及医疗机构申诉反馈情况,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对《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中针对医疗收费方面问题的计分标准进行了细化。根据检查情况,分为严重、一般、轻度三个档次。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应合理进行自由裁量和积分管理。

医疗收费方面问题的计分标准进行细化后三个档次分别为:(1)违规收费病历比例超过50%、20%—50%、20%以下;(2)违规收费金额超过(人均)1000元、300—1000元、300元以下;(3)恶意违规收费行为超过10人次以上,3—10人次、3人次以下。严重违规的,处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及不良执业积分4分以上等处罚;一般违规的,处以通报批评及不良执业积分2—4分等处罚;轻度违规的,处以责令整改及不良执业积分2分以下等处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