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7-30 11:04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为了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对多功能超声骨刀等127个产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界定。其中明确以下十八种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记录患者每次使用药粉吸入器的时间和日期,不指示药粉吸入器中剩余的药物量,不具有剂量计算功能。
由控制仪机箱、部分内嵌于控制仪机箱内的加热筒体部分、测温装置部分、显示和控制部分、无菌管组成。通过对控制仪器内固定管加入无菌水,在保温及控制装置共同作用下实现加热和保持恒温的功能,仅用于为器械进行加热保温。
在技工室制作蜡型基台时,用于作为蜡塑套管的基座或平台。
用于内窥镜冷光源主机与导光束以及内窥镜之间的连接。
由门、保险盒、开/关按钮、碎药专用药杯固定器、固定托盘、研磨头、电源LED指示灯、输入衔接器、存放托盘组成,用于将药碾碎或者碾成粉末状。
由消毒腔体和机械管线组成,用于消毒床垫、枕头、毛毯。
技工室设备。用于牙科修复体计算机辅助设计的制作过程,固定在牙模上,以辅助牙科扫描机获取清晰的3D图像。
由热合控制器主机、热合钳和电源线组成,用于在内窥镜一次性使用护套系统从内窥镜拆卸时,对一次性钳道管进行热合封口。
根据手腕部X影像(DICOM文件)识别手腕部骨的等级、预测成年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