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深化医改的攻坚战打响

发布于:2015-05-18 11:41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2015年0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称,将建立公立医院新机制,破除医药养医,落实政府投入,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

《意见》设定的目标是,到2017年,看病难、看病贵将明显缓解。届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公立医院改革一直被视为医改的深水区,其中利益盘根错节,情况复杂。新医改推行以来,其他方面的改革风生水起,可公立医院改革却雷声大雨点小。因此,有研究者认为,《意见》的下发意味着我国深化医改的“攻坚战”打响。

公立医院“病”了

公立医院是中国整个医疗体系的“主力军”:2013年,公立医院床位数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数的87.8%,入院人数占比64.1%,诊疗人次数占比33.6%。公立医院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就医感受。

然而,公立医院却“病”了,而且“病”得很重。

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指出,公立医院“病”在“利”字上。我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未能及时调整计划经济时代的筹资政策,补偿和价格机制扭曲,医疗费用结构异化,导致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征弱化,逐利动机日益突出,表现为:

一是政府投入不到位。财政补助约占公立医院收入的8%,而不少地方未能落实国家明确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

二是医疗服务价格严重扭曲。即使是在城市大医院,教授或主任医师的诊疗费也只有4~10元/人次。

三是药品和医疗耗材费用严重虚高。一些药品价格高出香港公立医院同种药品的10倍,“以药补医”导致部分医务人员行为扭曲,诱导或过度医疗,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四是没有建立制衡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医务人员没有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也持相似观点。他认为,医疗卫生行业,特别是公立医院,本来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生存和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靠服务收费和药品销售加成,使得公立医院以开不必要的“大处方”、做不必要的“大检查”为代表的“逐利行为”愈演愈烈,严重背离了政府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宗旨。

既然“病因”如此,那么“处方”也就顺理成章:纠正公立医院的扭曲行为,让公立医院真正担当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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