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降低多点执业医生的级别

发布于:2015-04-27 10:06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江苏省多点执业的门槛降低,取消了执业地点数量的上限,也降低了多点执业医生的级别。

日前,江苏省卫计委公布了《江苏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面简称《办法》),这也是根据年初国家颁布的《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进行制定的,希望用政策鼓励和引导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让更多患者受益。

新政降低了很多门槛

变化一:取消了执业地点数量的上限

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其实已经算不上“新闻”。早在2009年、2012年、2014年,国家卫生部等就相继出台过类似医生多点执业的政策。此后,全国多地也都开展试点工作,但5年多时间过去了,医生多点执业在全国各地都受到冷遇,许多医院甚至连一名医生也没有提出申请。江苏也一直鼓励医生多点执业。2010年推出“医生多点执业”政策,2011年8月1日还推出《江苏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记者发现,与2011年推出的政策相比,第一个变化就是,取消了执业地点数量的上限。2011年的政策显示,每个医师只能在2至3个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但是此次新政中,已经取消这一上限。

变化二:中级医师就可合法走穴

新的《办法》指出,多点执业实施注册管理,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新增执业地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可放宽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申请多点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并与在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专业的医师可在多点执业医疗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全科诊疗科目下多点执业注册。

与前几次出台的政策相比,记者发现,此次出台新政策最大亮点是:原来规定只有副高和正高职称的专家才能参加的多点执业,现在放宽到中级(主治)及以上职称医生都可以。因为过去医院副高以上医生比例太少,多点执业确实有难度。

变化三:不再需要第一执业医院的书面同意

新的《办法》要求,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需要完成第一执业医疗机构规定的任务,取消了在2011年版的《办法》中,“必须取得已注册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这一要求。另外,在申请多点执业的材料中,也少了“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这一项。

为了鼓励多点执业,新的《办法》对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也提出了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医师提出多点执业申请的,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应予支持,并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薪酬、保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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