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15年二十九省市医改

发布于:2015-03-03 09:36  分类:政策解读

综合改革全覆盖

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鼓励组建医疗联合体,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全省医疗机构新增床位8400张以上。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设区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40元。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支持建设医疗园区。(江西:启动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启动实施第三批57个县(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双向互通。(山东:逐步取消医院等)

单位的行政级别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率先建立覆盖全省的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办学。(湖北:重点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

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探索职工大病保险和门诊统筹,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同比例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试点,积极推进社会办医,为群众提供多元、安全、便捷的健康服务。(湖南:基本药物制度)

延伸到村卫生室

加快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巩固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向县级以上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延伸;研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健全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进一步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农村医生培训。支持社会办医。(重庆:加强药交所建设)

完善药品交易制度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异地就医跨省结算合作范围。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投入补偿和运营监管机制。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分级诊疗改革试点,构建县乡一体化医疗联合体。扶持和规范社会办医,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强药交所建设,完善药品交易制度。做好中医药工作。(四川: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医疗卫生、养老健康等领域。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水平。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积极发展中医药、藏医药等事业。(贵州:加快解决)

“看病挤、住院难”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化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扩大中心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增量,推进三甲医院创建,鼓励社会办医,加快解决“看病挤、住院难”问题。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农民跨省就医费用结报试点。(云南:加快中医药)

和民族医药发展

推进以县级公立医院为主的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建立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加快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统筹试点,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水平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落实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政策。(西藏 :推进远程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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