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1-28 11:00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放管结合等原则,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
意见还明确,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五年,能够胜任多点执业,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等。
据了解,广东省政协委员林勇在去年省两会期间提交了提案《关于大力促进民营医院发展壮大 切实解决“看病难”问题的提案》。
据了解,一般省两会期间的提案答复都会在当年6~10月完成,省卫计委此次提案答复时间为去年12月31日,这份“迟来”的提案答复内容却很充实。
在答复的最后,透露了广东转发国家卫计委《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内容。省卫计委草拟了转发文并结合广东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医师在广东省内多点执业,并不限执业地点的数量;明确广东的医师多点执业注册试行备案管理制和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并允许条件成熟的地市可以探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区域注册。
广东省卫计委答复中还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扩张,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