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三角探索建跨区域医疗机构

发布于:2015-01-20 09:37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2015年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讨论通过《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升级;批准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会议认为,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能,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对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

一、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一名的标准在全国配备乡村医生

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购置。

二、对乡村医生开展免费培训和脱产进修

对大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提供到省市大医院培训的机会。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三年制中、高职医学生。支持更多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

三、探索实施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模式,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财政根据核定任务量和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等给予补助。

四、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

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培训。

五、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将2014年、2015年对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部用于乡村医生,今后继续重点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为他们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舞台。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已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尽可能让群众少花钱、更方便,有效预防和治疗疾病。会议通过《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明确了以下重点任务:

一、分级设置各类公立医院

县级原则上设一个县办综合性医院和1个中医类医院,地市级和省级按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地市办和省办的综合性医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探索建立跨区域医疗卫生机构。

二、大力发展社会办医

鼓励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支持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

三、科学布局优质医疗资源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床位数、大型设施配备等,支持社会办医院扩大床位规模。优先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四、强化功能布局与分工协作

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首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整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鼓励发展远程医疗。

五、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让医疗服务更好为群众除患解忧。

为了营造促进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激励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积极投身国家发展和建设事业,会议批准4914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享受2014年政府特殊津贴,使人才的贡献和回报相匹配,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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