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

发布于:2015-01-17 10:19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日前,记者朋友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工作暨省人口计生领导组会议上获知,2015年山西省将基本药物使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保障低价药品和急救药品供应。

2014年,山西省在269个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建立了常态短缺药品报告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适度按需使用非基本药物,群众用药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

2015年,山西省将加强省级采购平台标准化建设,完成新一轮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保障低价药品和急救药品供应。

推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动态递补、价格动态调整、配送企业动态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相对集中、竞争有序的基本药物配送秩序。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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