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1-15 09:31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从老死一家,到多点执业,这对于医生来说,无疑是很大的进步。不过,多点执业只是中继,自由职业才是终点。改革的路仍旧漫长。另外,配套政策也需跟进,否则医生不敢也不愿多‘点’,文件也就剩看着美了。”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如是评价“多点执业”新政。
2015年01月12日,国家卫计委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国家层面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以促进优质医疗志愿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意见》出台后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多点执业再次回到医改的风暴眼中。
《意见》明确,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参加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算在内,外出会诊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要求,为推进医师合理流动,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且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这是政策的一大转变。事实上,多点执业曾被严厉禁止。在2005年前,医师院外行医即使不吃官司,也不为道德所允许,是非常不光彩的事情。人们甚至给这种行为起了个小名:走穴。尽管如此,“走穴”之风依然甚嚣尘上。有的医生往往是周末最忙,一放假就飞往全国各地,有的院长迫不得已,去查寻医生们的飞行记录。
2005年,原卫生部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颁布了一个暂行规定,称医师经所在机构批准可“外出会诊”。于是,封闭的大门开了一个缝隙。桌面下的事儿开始翻到桌面上来了。
2009年4月,新医改方案真正为“走穴”正名,称将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为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之后,北京、广东等地相继展开试点。
《意见》出台后,多点执业不仅不再为人诟病,甚至被赋予了重大使命。在国家卫计委对《意见》的解读中,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已经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