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1-05 10:10 分类:政策解读
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50元。2014年在陕西省按人均25元标准设立大病保障基金,陕西省12个市全部实现市域内县与县异地结算,并与11家省级医院做到即时结算。单病种定额付费、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更加完善,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问题得到遏制。
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按照人均0.1元的标准设立省市两级疾病应急救助资金,从制度上解决了身份不明、无支付能力患者的应急看病问题,截止目前有42家医疗机构申请678名患者的救助资金。
目前,陕西省大病保险确定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高低分段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比例越高,具体比例根据招标时测算结果确定,试点结束后视情况调整。
2014年8月7日,陕西省社会公共卡(居民健康卡)项目合作签约仪式举行。患者持该卡可以跨区域跨机构就医使用,在挂号、做检查、取药等方面“一卡通”支付,极大方便百姓就医。该卡的内存可以存储患者最近5次的就诊记录,与健康档案互联互通后可以记录一个人生命周期所有的健康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连续、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首批15万张卡将在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汉中市和凤翔县试点推行。承载居民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医疗保障、金融服务等功能的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在凤翔县首发,初步实现群众医疗保健一卡通,等试点地区有了成熟经验后,该项目将覆盖陕西省。
延安市医疗集团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延大附属医院对洛川县医院、延长县医院、延安东关医院的院长已经招聘任命,实现了管理运行一体化,集团覆盖区域内医疗资源利用率较大幅度提升。宝鸡市组建5个医疗联合体,涵盖了5所市级医院、34所县级医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8所乡镇卫生院,为下一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持续推进,陕西省一百七十二所县级医院与三六十七所乡镇卫生院完成了一体化改革,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整体有较大提升。镇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实现全覆盖,村卫生室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全部由乡镇卫生院拨付资金和指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