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12-17 09:23 分类:医改动态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2015年以来,贵州医改工作坚持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促发展为指导思想,紧扣“两个全面推开,两个全面实施”的重要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医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1—11月,与去年同比,全省门诊就诊人次上升11.56%,住院人次上升8.3%;平均住院日从8.33天下降到8.03天;门诊、住院人均药品费用分别下降8.5%、6.5%,门诊、住院药占比分别为28.09%,31.1%,分别下降了3.99%、2.3%;人均门诊费、人均住院费分别上升0.7%、1.55%,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医患纠纷下降4.2%,医疗赔偿减少1257.8万元,群众就医满意度上升2.17%,职工收入提高8.43%,医务人员满意度上升1.31%。
贵州省自2012年启动大病医保试点工作以来,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50%—90%之间,新农合普惠补偿、大病保险两项政策合并实补比达71.29%,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50—75%之间,贵阳市、铜仁市新农合和毕节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不设封顶线,其余市(州)大病保险项目封顶线在10—16万元。目前,全省新农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公覆盖3791.33万人,2015年1—3季度,城镇居民、新农合补偿受益分别为7220人、84400人,补偿金分别为4432.33万元、36772.79万元,平均减轻患者个人医疗费负担分别为6138.96元、4356.97元。
同时,该省还通过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补助“三重医疗保障”,目前在息烽县等15个县开展试点,统筹整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计生扶助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大疾病患者等救助保障对象达到100%。截至11月30日,全省有21万人次(救助保障对象)获得补偿,补偿费用37326.5万元。明年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此外,2015年贵州省新农合、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参合(保)率分别达到99.12%、98.41%、98.92%;同时巩固推进24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实际补偿比达到8.%左右;目前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已与重庆西南医院等5家省外医院建立异地就医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