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改新政看就医新变化

发布于:2015-07-02 01:45  分类:医改动态

药品招采——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药品采购】

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按照“用什么、招什么、采什么”的原则,研究制定采购清单,列明招标采购、谈判采购、挂网采购、定点生产的药品等,实行分类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力争平均降幅在10%左右。

【医用耗材采购】

建立完善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谈判采购、限价采购新机制,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有效降低虚高价格。

经费补偿——加快推进市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补偿内容】

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

符合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医院基本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和医疗信息化建设等;

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等;

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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