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7-02 01:45 分类:医改动态
【药品采购】
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按照“用什么、招什么、采什么”的原则,研究制定采购清单,列明招标采购、谈判采购、挂网采购、定点生产的药品等,实行分类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力争平均降幅在10%左右。
【医用耗材采购】
建立完善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谈判采购、限价采购新机制,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有效降低虚高价格。
经费补偿——加快推进市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补偿内容】
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
符合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医院基本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和医疗信息化建设等;
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等;
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