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7-02 01:45 分类:医改动态
【分级诊疗】
●2015年选择高血压病、糖尿病、结核病等9种疾病制定双向转诊指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试点;
●2016年在常见重点病种分级诊疗技术指南的基础上,扩大分级诊疗病种数量,增加如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等病种;
●2017年基本形成各级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分级诊疗,力争达到30-50种疾病。
●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对患有慢性疾病的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基药诊疗模式试点,引导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实行不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严格控制越级诊疗,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患者原则上在参保地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执意要求转诊或未经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机构审批的分级诊疗病种患者医保报销比例在原医保报付比例的基础上下浮10个百分点,具体下浮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研究制定。对慢性疾病逐步实行按人头打包付费。
【省级医联体】
以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为主体,分别组建区域内或跨区域省级医疗、医学联合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民族医联体】
以青海省藏医院为主体,与贵德藏医院、循化县中藏医院组成跨区域民族医疗联合体,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和范围(包括医养结合等)。
另外,还组建了市州公立医院医联体,实现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