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改革对新医改的重要影响

发布于:2015-03-19 17:01  分类:医改动态

3月19日讯 医疗体制改革在众多医改工作者的努力下渐渐的步入了医改的核心。新医改中提出改革现有医保支付方式,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将采取按病种付费、按医疗支付能力付费、第三方付费及按医疗价值等制定基准价等措施,确定药价、控制医疗费用。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康缘药业集团董事长肖伟提出,在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中,应提前考虑其对中医药事业产生的不利影响。

肖伟认为,“按病种付费”将导致中药无法报销。“按病种付费”中的“病种”基本采用西医的病名,无论是中药基药品种还是医保品种,很多中成药说明书中的功能主治项下缺少西医病名的称谓,因其无法“对号入座”,势必导致中成药将面临无法医保报销的局面,这将严重掣肘中药产业发展。

另外,药品基准价管理对创新药物的政策支持不充分。国家发改委关于药品价格管理模式从“最高零售价”转向“基准价”管控的方向已经趋于明朗。基准价管理体系改革主要是指医院销售低于基准价的药品,差额归医院利润;而高于基准价的药品,则由患者自付,医院没有利润。

这种超额患者自付的管理方式,让药企主动开展价格竞争,形成更为合理的药品价格。有利于降低虚高药价,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是一项很好的措施。但采取基准价管理后,意味着创新药物将与仿制药物同台竞价,势必挫伤创新药物研发的积极性,遏制创新驱动力。

肖伟指出,临床路径管理中药用药比例偏低,影响了中医药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的作用发挥。他提出一些建议,比如,在目前众多中成药缺乏西医病名表述的情况下,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台统一的中医、西医的病—证对照表,以便于按“病种”支付的实行,或采取中、西药按一定比例报销的方法,给中药以用武之地,更好的推动中医药为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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