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医改不可复制 实则延误医改

发布于:2014-12-23 16:32  分类:医改动态

12月23日讯 我国医改工作已经进行了五年之久,通过相关的努力,我国的医改工作已经成功的探索了顺畅的道路,各个地方政府都踊跃积极的对自己的地方进行改革。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政府以难以复制的特例等接口延误医疗体制改革。

三明医改就是如此。福建省三明市是全国第一个在全部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改革的地级市。改革的要点,一是取消以药养医,通过招标和严格监管,挤出药品流通环节的水分和防止腐败;二是医务人员实行阳光工资,年薪平均超过25万元,以消除灰色收入的动机;三是建立医院和院长绩效考核制度,并和院长收入挂钩。

改革成效十分显著:2011年到2013年,次均住院费用从4082元下降到3876元,其中个人自付费用从2193元下降到1560元,全市药品费用从9亿元下降到5.67亿元,药品费用占比从47.1%下降到28.2%,远低于全国40%左右的水平。由于药费大幅下降,医保报销比例上升,患者负担减轻,医务人员收入增加,滥用抗生素、大处方得到遏制。

在对三明经验的总结中,不止一次出现这样的看法:“三明医改看着不错,但是不可复制,不可持续”。诚然,任何一个成功的改革,都需要经得起考问。但问题是,也确实有一些看法,是“抽象肯定,具体否定”,以“三明情况特殊”为借口,否定改革的总体方向。澄清这些观点是必要的。

观点一:“三明医改的领导人很优秀,其他地方学不来。”确实,三明分管医改的市领导詹积富在多个岗位工作过,经验丰富,在三明医改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三明医改也得到了国家部委以及福建省、三明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政治家的作用在于顺势而为。三明医改固然离不开领导同志个人的卓越才能,但从根本上说是顺应了医疗卫生发展规律,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所以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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