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1-12 09:08 分类:医改动态
11月12日讯 医改不断推进,医疗体制的改革难免会涉及到医疗体制中的人员制度的变革。最让体制内人员关切的事人事薪酬制度的改革方向。取消药品加成,告别了以药养医的状态之后,公立医院的医生和员工的薪酬制度成为一个重要的改革点。
日前,北京市发布的促进深化医改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人事制度,将医生从“单位人”转向“职业人”,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消息一出,引来社会高度关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是公立医院深层体制改革的核心之一。上海、深圳等地,早已开始对现有人事制度“动刀”。近日,在北京市医管局举办的首届医院管理机构论坛上,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分别介绍了这方面的思考和探索。
北京:弱化编制,推行全员合同聘用制
“这几年,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影响了公立医院、社会办医等单项改革的推进。”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说,医生由“单位人”向“职业人”转变,首先需要迈过编制这道坎。目前,无论是公立医院院长还是医务人员,都对编制极为重视。首先,政府财政按照人头给予补偿,有编制才有财政投入;第二,由于职称的数额是以编制为基数计算的,编制数影响职称配置比例;第三,编制内的人员,社会保障都是由政府财政承担。
“北京市希望弱化编制的影响,将医务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推行全员合同聘用制,建立灵活的用人制度。”韩晓芳说,北京创新性地提出了医疗机构可采用全职、兼职等多种用工形式,并且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兼职或者开办私人诊所。“举个例子,有些医师与一家医院签约3天,另外2天与其他医院签约,或者自己开诊所。在这3天里,他必须尽责为这家医院服务。而医院则要保证医生在这3天当中的薪酬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即责权利对等。”韩晓芳说,“从人事制度改革入手才能真正建立多点执业。”
职称评审体系同样是人事制度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北京提出建立适应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不同岗位特点的职称评审体系,并且实行评聘分开。“只有在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职称标准,才能够使真正适合这个岗位的人才脱颖而出。”韩晓芳说。
不过,人事薪酬制度涉及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整体安排,北京能否在地方事权的范围内有所突破还未可知。对此,韩晓芳表示:“我们要先做起来。比如北京5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就提出建立动态工资总额制度,通过做大蛋糕,来实现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