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9-28 09:54 分类:医改动态
9月28日讯 随着国家不断推行医改政策,医改进程已经走到一定的阶段。经过长达五年时间的奋力拼搏,北京医改获得诸多成就,为造福百姓做好事实。从实际意义上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推进新一步的医改工作时具有了特别大的信心,同时也会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北京医改获得重大成果,为全国医改树立了优秀的榜样,在各地方政府的医改中给予了希望。
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深化医改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把群众能否得实惠作为衡量医改成效的最重要标准和出台政策措施的最主要依据,各有关方面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实现了“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的改革目标。
一、建立了一张人群全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网,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
医疗保障人群实现全覆盖。形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截至2013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1354.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160.1万人,新农合参保人员254.4万人。
建立了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目前基本形成了包括资助特困人员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生育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等在内的医疗救助体系,让最穷的人看得起病,促进了社会公平。截止2013年底,全市历年累计享受医疗救助人次超过143万,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6.3亿元。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分别达到860元、900元,远高于国家要求到2015年政府补助达到人均360元的医改任务。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从17万元、7万元增加到30万元、17万元。多次扩大医保报销范围,药品目录新增后达到2510种,新增诊疗项目达到5000余种,贵重医用耗材报销比例提高了20%,人工器官报销标准提高一倍等。出台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
自2014年1月1日起试行,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5万元以内可报销50%,超过5万元可报销60%,上不封顶,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目前,我市已为2150名城镇居民报销2192万元费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正在进行中。切实保障参保人方便就医。
目前,全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923家,其中专科医院151家、中医医院81家,A类医院19家。每名参保人员就医时,除本人选择的4家定点医疗机构(须有1家社区机构)外,还有251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无需选择直接持卡就医。
稳步推进基本医保付费制度改革。2011年起,在朝阳医院、友谊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4家市属三级综合医院进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额预付试点,目前已扩大到全市196家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在人民医院、北医三院、朝阳医院、宣武医院、天坛医院、友谊医院6家医院,对我市医疗保障覆盖人员,108个病组先行试点按病组(DRG)付费。引进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服务。
平谷区新农合“共保联办”模式初见成效,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充分肯定,并被中国保监会作为保险业经办基本医疗的主推模式。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门头沟区和密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