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新政 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医院双向转诊

发布于:2014-09-17 16:20  分类:医改动态

9月17日讯 随着医改工作的不断落实,我省的医药体制改革获得重要的成果。近日,医改新政出台,通过基层医疗机构和商机医院的双向互联实现转诊绿色通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每所二级以上医院应与5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后的病人,如因病情需要转往上级医院的,基层医疗机构可通过与大型公立医院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保证病人及时入院,优先办理急危重症患者的入院手续。

10月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新制度将带来群众就诊方式的变革,是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迈出的一大步。

分级诊疗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通过分级诊疗服务,一方面使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

9月16日,针对分级诊疗制度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给予了解答。

外出务工人员首诊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问: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在外省的居民在哪里首诊?

答: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在外省的居民患病,应首选所在地的县、乡级医疗机构就诊,并在一定时间内向参合地医保(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问:城镇居民如何办理首诊?

答:城镇居民患病时,在当地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公立医院、城市一级和二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下医保(新农合)民营定点医疗医院就诊都算基层首诊。

双向转诊协议,确保转诊通道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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