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84县公立医院开始平价售药

发布于:2014-07-31 16:07  分类:医改动态

7月31日讯 山东省委省政府大力抓医改工作,山东省84县公立医院平价兽药另有54个县已经纳入医改的范围内。

从今年 “十一” 起,山东省54个县 (市、区) 被纳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药价降价幅度至少15%。 届时, 山东全省就有84个县 (市、 区) 的公立医院告别 “以药养医” 了。

合理不合理的加成都要取消

30日, 山东省召开医改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取消全部药品加成。 在此次被纳入试点的54个县 (市、 区) 中,有国家确定的43个,也有山东省增加的11个。而在去年元旦起启动的第一批医改试点中,

山东省已有30个县 (市、区)(含2个省级试点区) 的70多家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长期以来,为弥补财政投入不足,国家允许公立医院将药品加价后售予患者,加价幅度不得超过15%。 但现实中,各家医院的实际加成要高于15%,有的甚至达到40%。药品加成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加重了患者负担。

此次改革明确要求,药价无论加了多少,都要全部取消,同时要求第一批试点县也要参照执行。届时,药品降价幅度将远超15%。作为第一批改革试点县,平阴县曾做过测算,取消药品加成后,该院药品总价降低约39%。

医院收入减少可提服务价格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大减,又该如何维持? 据悉,药品收入一般占医院收入的50%左右,有的甚至占到70%-80%。

为了补偿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山东省提出,可以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在第一批改革试点中,山东省明确要求,医疗服务价格可以提高,但总量不能超过2011年度药品合理价差总量的80%,不足部分通过财政补贴和医院加强管理来补偿。 但从试点看,补偿不到位,医院改革积极性受挫。

此次, 山东省明确,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实际减少的收入,80%靠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政府财政补贴不得少于10%,剩余部分由医院加强管理补偿。

增加的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

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山东省提出,要提高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服务价格,但要降低检查等项目的价格。在第一批试点时, 平阴县就将专家检查费、 护理费和手术费等提了价。其中,县人民医院的普通门诊诊查费由1元/次调整为6元/次,专家门诊诊查费由5元/次调整为10元/ 次,手术 费( 含 麻 醉费、手术相关治疗费)标准上调16%。

“药价虽然降了,但服务费又涨了。患者怎么得实惠呢? ”不少患者会有这样的疑问。为防止调整服务费后再次加重患者负担,山东省明确要求,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费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试点医院药品全省集中采购

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山东省还要求,各试点县(市、 区) 的县级医院要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并提高基本药物比例。

为照顾各地用药习惯,允许各市在医保目录中选择一些补充品种,但不能超过医院药品品规总数的20%, 销售额也不能超过全部药品销售额的20%。

此外,山东省还将推进医用耗材带量集中采购工作,压缩采购中间环节和费用, 降低虚高药价。 据了解, 目前我省已经试点部分高价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冠状动脉介入、血液净化和眼科材料等已经纳入。

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同时,山东省提出,每个县( 市 、区) 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 (含中医医院) ,30万人口以上的县 (市、 区) 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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