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七旬老太太被忽悠五千元办理美容卡

发布于:2015-01-03 10:21  分类:曝光台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日前,辽宁大连市民张女士在一家美容院做了免费的体验项目后,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花费五千余元办了一张会员卡。

事后,张女士越想越不对劲儿,于是来到美容院打算退卡时却遭到了拒绝。

记者朋友根据本报去年接到的热线发现,像张女士这样的遭遇发生过多起,从免费体验到高价办卡,从陪老人回家取钱到退款时立马变脸,为何“受伤”的总是老年人?背后的原因何在?

事件回放:过路被拦免费体验

去年12月29日中午,年过七旬的张女士在路过佳兆业广场时,碰见了2名女子。 2名女子自称是佳兆业广场里的一家美容院员工,目前美容院正在开展促销活动,可以免费体验一些项目。于是张女士跟随两名女子来到这家美容院。“她们先是把我领到一个房间里让我脱衣服,说是给我检查身体,还有个店员拿着两张纸让我签字。我当时躺着也没太仔细看,就签了名字。这个店员还跟我说我的淋巴堵了,可以帮我治好,治不好的话还返钱。 ”张女士说。

免费体验后,有店员建议张女士办张会员卡,但张女士身上没带太多现金,便表示不办理。双方经过一番交涉后,张女士交了150元押金,美容院则让2名店员陪同着张女士打车回家取钱。

美容院:顾客主动办卡签字

据美容院的负责人辛经理介绍,张女士办卡的当天,店里给她做了面部等免费体验项目。“她说自己在别的地方花4000多元做个后背,但还是觉得后背不舒服,我家工作人员就又给她做了个后背。她问我们办卡多少钱,精油多少钱,我们也都告诉她了。 ”辛经理表示,张女士自己要求办的卡并签了字,而且店里也向她说了除了押金外,还需要交纳4900元。“我们没让她必须办卡,她回家取钱也是自愿行为,我们派工作人员陪她回去,还来回都打车,我们对年纪大的人好也有错吗? ”辛经理说。

律师说法

特价卡不退不换涉及霸王条款

大连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认为:美容院单方做出的“特价美容卡不退不换”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是商家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同时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该条款应属无效。特价卡不退不换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规定,美容院出售的美容卡,美容院应依法承担包退、包换或其他责任,而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

大连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认为:所谓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签订后,每个合同相对人都有权获得一份合同原件,张女士既然与美容院签订了合同,而且双方订立的合同中也明确约定:该份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以,双方签约后,美容院应马上将合同原件给予张女士一份。而不是在双方发生纠纷后,才同意张女士去美容院复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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