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7-19 13:39 分类:曝光台
近日,一件烦心事困扰着扬州市江都李女士,她利用美容套餐消费的时候,不幸被局部烫伤。随后,李女士要求退套餐,但在退款期间却与商家发生了争执。
据李女士介绍,去年年底,她花费1.3万元在江都区一美容院办了一张会员卡,按照美容次数进行消费。在前不久的一次美容过程中,因美容院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了李女士左肩膀局部烫伤,李女士随即到医院就医。
随后,李女士找到美容院交涉,要求美容院赔偿其治疗烫伤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并要求终止会员合同,按照面值退款1.3万元。
美容院有关人士表示,因为美容院责任造成烫伤的医疗费用,等治疗结束可以考虑;但是退会员卡不能按照面值退款,因为李女士在办理会员卡时,美容院将美容用品及化妆品全部送给了李女士,且办卡时,美容院是按照会员的价格收取李女士相关费用。
这位人士介绍,按照李女士的要求计算,美容院还要贴钱给李女士,所以只能答应赔偿李女士相关医疗费用,并按会员价格退回李女士剩余美容次数的费用,只能退款3000元。
最后,工商部门的有关通知介入了此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者进行了说服教育,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美容院赔偿李女士因美容造成烫伤的医疗费用,并按照会员价扣除李女士已消费的美容费用,退还剩余的相关费用共计8000元。
从事件看来,顾客在进行美容项目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