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亟待创新与规范

发布于:2015-07-10 09:19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为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工作,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要求,申办者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医疗器械向代理人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奥咨达医疗器械服务集团董事总经理钟志辉表示,“现在很多医械的规范性管理都按药品的办法在执行,大大阻碍了医械的开发与创新,在国家认定的做药品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相关科室是否具备做医械临床试验的资质和能力是个现实问题,亟待规范”。

织密规范网

近期,医械相关法规的出台此起彼伏,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发展的合理诉求。今年4月下旬,主管部门已就医械临床试验备案有关事宜公开征求意见。5月,CFDA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6月,《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等文件出台,织密医械“规范网”。相关文件已做出新设计:

一是确立医械临床试验豁免制度,并要求制定免于临床试验的医械目录;

二是完善医械临床试验备案与审批制度,只保留部分第三类医械高风险临床试验的审批,大部分三类医械和全部第二类医械的临床试验管理,除依法豁免的之外,都实行备案管理;

三是重构医械技术评价的内容框架,不仅以产品技术要求取代注册产品标准,还确立了非临床评价手段的法律地位,在注册检验、技术审评、抽验检查、再评价启动等方面作出调整。

“不论备案还是注册,都会对产品技术提出较高要求。过去,新产品既缺少国家标准又缺乏行业标准,很尴尬。临床试验做到什么水平,递交给相关部门就行。推行备案制有利于规范临床试验的数据和材料,强化企业的安全与风险防控意识。”钟志辉指出,我国这方面的政策法规起步较晚,出于安全性和风险的考虑,监管部门谨慎是必要的,完善规范性制度也刻不容缓。

不少专家和企业代表谈到了一个共性问题:目前部分企业在临床试验环节虚报试验例数、伪造试验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毒瘤”。同时,《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也正对此进行加速推进中。

“实行医械GCP管理的呼声很高,但未落地,需要管理部门间的协同。单纯讲GCP规范临床试验操作过程是解决现行问题的有效方法显得很苍白。”深圳某医械厂家负责人凌向峰表示,现行办法已满足不了需求,需要净化竞争环境,提高国产医械的竞争力。

创新再提质

近日,为简化医械审批流程,FDA允许很多医疗器械公司的临床试验在美国以外的中心进行,FDA的新指导文件提出,国外数据可在美国本土应用,同时应用该数据进行美国本土的监管极具挑战性。由此也可见,鼓励创新是各国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钟志辉认为,“要在未来竞争中有立足之地,首先要注重研发,保持技术上的优势。跟踪模仿、低水平建设没有前途。其次要强化产品价值链的质量管控。尤其是上市后经营过程中的质量把控。国内医械临床试验刚刚起步,企业更应重视和规范临床试验,加大质控力度。”

面对巨大的市场蛋糕,竞争将更加白热。但不可否认,目前国内医械研发水平仍落后于外资品牌。有专家认为,控制医械在临床应用的安全风险,除临床试验外,产品质量更重要,这并不是通过临床试验能够解决的,需加强政策合力,而形成合力的关键是要建立标准、完善制度,有的放矢,执法从严,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质量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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