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解禁外资独资医院

发布于:2014-12-25 09:51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2010年9月10日,中国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时任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就记者朋友咨询“外资独资医院近期将被批准”传闻是否属实时表示,中国不设外资独自医疗机构,“到目前为止,还是这个政策”。

这句话在当时是符合客观事实的,此后三年多时间,“这个政策”也一直延续下来。不过如今这一政策看来是要变了:商务部网站表示,近日国家卫计委、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方式,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等7省市设立外资独资医院,将外资独资医院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并规定了相应的申请、管理办法和标准。

中国近代医学是从西方舶来的。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和海员从澳门等地传入西医西药,清康熙年间,政府吸收西医经验,推广牛痘接种,大大降低了天花死亡率。清末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不少外资独资、合资医院和外籍医生在中国行医,为当时缺医少药的中国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医疗资源。

此后由于种种原因,这一趋势一度中断,改革开放后,外资开始重新进入中国医疗卫生领域,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更郑重承诺,将逐步放开外资准入中国医疗卫生体系,此后外国机构、资金和中方共同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被“解禁”。

但在外资独资医院进入中国医疗体系问题上,相应政策却改革缓慢。2000年,卫生部和当时的外经贸部联合颁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不设外资独资医疗机构”,这也就是4年前卫生部发言人所言及的“那个政策”。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有其前因、后果和背景,但时代在发展,中国的面貌,中国社会的需求也在进步,自2000年至今,中国医疗体制的改革,已经历了从福利化到产业化、又从产业化到福利化的两轮演变,原本农业经济色彩浓厚的人口分布结构,也在城市化大潮冲击下摇摇欲坠,大量中产阶级和富裕阶层人口的产生,和众多外国机构、侨民、“海归”的涌入,也产生了新的医疗资源需求。

在这种背景下,继续沿用14年前制订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显然是一种不合时宜、刻舟求剑的思路,而审时度势,循序渐进地推动解禁外资独资医院,则体现了政策的与时俱进。

不论哪一种医疗体系,医疗机构都是攸关人们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大事,科学、缜密的规则,有序规范的管理,都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制定新的办法、标准加以规范,并从发达的省、市开始,先试点后推广,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是符合科学规律的。

从目前情况看,外资独资医院在中国,暂时恐怕只能被归入商业医院范畴,受众主要是外国侨民、“海归”和有需要的内地中高收入者,这也意味着外资独资医院可以作为中国现有医疗资源的有益补充,却难以成为满足大多数患者医疗需求、填平巨大中国医疗资源供需缺口的主力。

为社会和国民提供足够的医疗服务,是政府有关部门的义务,因此不能仅仅满足于外资独资医院的解禁、试点和推广,而应针对不同阶层的需要,与时俱进地推动政策的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在质和量两方面的增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