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析2014年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险惠民政策

发布于:2014-12-16 09:41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2014年,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医保局坚持“经办为民,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险各项惠民政策,切实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惠及二连浩特市两万三千多名参保人员。2014年,二连浩特市城镇职工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7.9万元(包括大病),在全区位列第一。城镇居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4.4万元(包括大病),在全区位列第二。

一、提高城居医保补助标准

中央、自治区、市三级财政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由2013年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

二、大幅调整政策

对我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实现了“五提高”、 “两降低”、“两扩大”、“一增加”,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参保职工和居民的待遇水平。

三、扩大报销范围

将针灸、放血、拔罐等16项蒙医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将蒙药中药成药和医疗机构蒙药中药医院制剂、蒙药中药饮片、煎药费、辩证论治费、小夹板固定费和处方调剂费列入城镇医保支付范围,将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费用纳入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将白血病患者特殊用药“国产药品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纳入了城镇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四、组织参保居民免费体检

经政府批准同意,从10月13日起,指定市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三家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为我市13000多名参保居民免费体检。通过体检,让参保居民及时掌握自身健康状况及主要影响因素,对疾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进一步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五、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启动实施了《二连浩特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报支后,个人自付超出一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连浩特支公司对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五万元。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分担了城镇居民患重大疾病时的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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