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2-02 09:48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记者朋友从河北省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知,日前,承德市对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再次进行调整完善。调整内容主要涉及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等七个方面,政策调整后,承德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具体内容如下:
政策调整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其退休人员超过在职人员25%的,用人单位要为超比例部分的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政策调整后,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将减轻。据测算,这一政策将为全市用人单位每年累计减轻缴费负担达2500余万元。
新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在职职工转退休时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分别为男30年,女25年,其中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达到10年。此项政策不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破产改制企业一次性缴费人员,这两类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仍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新政策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7万元,补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4万元提高到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