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进一步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发布于:2014-11-26 10:02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为了巩固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近日,河南省、新乡市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又出新政策:

一、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2015年度河南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九十元。

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2014年新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参保居民,在保险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累计补偿及各项社会救助等三方支付金额后,个人自付费用起付线从2013年的3万元降低到2014年的2.5万元。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余资金总量控制

为避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累计结余过多,要求统筹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2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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