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0-20 11:13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2014年10月17日起,贵州省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凡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将被纳入贵州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黑名单管理,并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
2014年10月16日,记者朋友从贵州省卫计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卫生人员行为,我省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强调全省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凡在新农合日常诊疗活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将纳入贵州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黑名单管理。
一旦上了黑名单,医疗机构将被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准入资格。卫生人员除了将被取消对参合群众诊断疾病、开取处方资格外,还将受到当年不能评优和晋升职称、取消执业资格,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