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准入管理

发布于:2014-09-24 10:15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日前,记者朋友从青海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海东市卫生计生委近期制定印发《海东市民营医疗机构准入规范(试行)》和《海东市民营医院准入标准(试行)》,通过不断规范准入标准,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公开、透明、平等的社会办医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补充医疗卫生资源,加快该市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海东市民营医疗机构准入规范(试行)》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加快形成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为指导思想,以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坚持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坚持规范准入、依法审批、依法监管、坚持平等待遇为原则,从严格规划设置管理、规范设置审批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登记管理、建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审批、登记、监管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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