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昌市列出医改任务清单

发布于:2015-10-08 10:06  分类:医改动态

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380元

全民医保体系将继续健全。到今年年底,南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90元。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到2015年底,南昌市将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重点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同时,南昌将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支付方式改革将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

方便农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

方便农民就近看病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南昌规定,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其中城区按照人均42元的标准落实项目经费。农村地区增量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农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康复。

另据了解,为稳定乡村医生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南昌今年还将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

同时,南昌市将落实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此外,南昌将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对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和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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