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出台医改总体方案

发布于:2015-06-02 10:06  分类:医改动态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日前,从广东省珠海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会上了解到,珠海市作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将按照国家新近出台的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到2017年,实现群众就医费用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到百分之三十以下。

据悉,由于公立医院改革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息息相关,国家正在加快推进改革试点,以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试点城市提出了明确的改革目标、原则和重点任务。珠海市医改办主任、市卫计局副局长陈耀平刚刚参加了为期5天的全国培训,因此,她向珠海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负责人详细解读了这份“指导意见”。

珠海公立医院改革的模式与国家的指导意见很相符,对于“指导意见”中提出的量化目标,陈耀平也表示“珠海至少应实现这些目标”。

根据“指导意见”,到2017年,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同时,从基层医院向上级医院预约转诊的门诊就诊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在信息化建设上,“指导意见”还要求,今年内60%的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要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珠海公立医院改革第一步已经启动,二级以上医院实现了药品耗材的零加成,目前市医改办正在对效果进行评估。接下来很快将展开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制度的改革,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配送机制,即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预算和统一结算,切断医生和供应商之间的利益链,遏制医生开大处方和过度使用医用耗材的行为。大约在今年底,可能会进行公立医院的第二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为了更好地统筹全市的医疗体制改革,《珠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也在近日出台,配套了二十二个政策文件,涉及总体配套政策、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和办医体制改革四个方面。与公立医院改革同步进行的,是政府对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方式的改革。政府将出台标准,对以民营为主的社区医疗机构实施标准化考核,从而淘汰不合格的社区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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