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2-05 09:46 分类:医改动态
12月5日讯 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对于过去来说还是一件逐渐让人们接受的事情,但现在随着医改的不断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成为服务国家医改全局的重要力量。商业健康保险成为医改的一个重要的支持和推动,在未来商业健康保险将占据不可或缺的地位。
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全国性的网络机构、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控制虚假和不合理医疗消费,提高政府财政投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进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合理的医疗服务。
当前,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基本医疗的重要补充,已成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医改的一个关键要素和盘活医改全局的关键棋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是在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由国家层面第一次专门针对商业健康保险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是对保险业 “新国十条”的重要承接和突破。
《若干意见》与国家医改的基本思想和原则一脉相承,标志着国家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由倡导、鼓励层面,正式进入指引、执行层面,创新了商业健康保险参与、服务国家医改的模式,拓宽了参与、服务的路径。《若干意见》的出台,给商业健康保险创造了更大发展空间。商业健康保险将以“生力军”的身份,助力国家医改。
一、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国家医改的实践
2009年,国家新一轮医改正式启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定位和职能。
2012年,国务院出台《“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同年,四部委和六部委相继出台《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和大病保险业务。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未来保险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勾勒出行业转型升级的新蓝图,并再次要求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继而,2014年国务院专门针对商业健康保险,出台了《若干意见》。
国家层面政策的密集出台,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支持和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依靠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国家医改的决心。回顾国家医改进程,我国在短短的时间内,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长期以来,保险业积极探索参与、服务医疗保障体系,创建了多种服务管理模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参保人数大幅增加,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作为国内最大、最早专业经营健康保险的寿险公司,积极开展各类医保经办业务,发展多种商业健康保险。2003年,中国人寿开始参与新农合经办管理,多年来探索出“新乡模式”、“番禺模式”、“洛阳模式”和“郑州模式”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经验,得到了中央领导、相关部委和社会各界的肯定。截至目前,公司已在河南、广东、江苏等19省市中的185个县(市、区)开展了217项基本医疗保障经办业务。2004-2013年,公司累计服务参保(合)人员2.53亿人,共为2.08亿人次提供医疗费用支付服务,支付金额316.4亿元。2012年六部委文件下发后,中国人寿积极参与大病保险。截至目前,在27个省市承保的城乡居民人数已突破3亿,累计赔付人次数达175万。此外,中国人寿多年来形成了以“两康”为代表的一系列面向个人客户的重疾险,各类面对团体客户的补充医疗险,探索开展了护理保险、高端医疗险,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