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1-06 14:35 分类:医改动态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10月1日,山东省在54个县(市、区)的113家医院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山东从2013年1月1日起,在30个县(市、区)的73家医院启动了首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王随莲介绍说,在试点过程中,山东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王随莲说:“取消了药品加成,医院收入就会大幅下降。如果不进行补偿或者补偿不到位,就会影响医院参与改革的热情,甚至会造成医院无法正常运转。”
从今年开始,山东提出要把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全部纳入补偿范围。
“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助不低于10%,另外10%通过医院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流程解决。提高的医疗服务收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能增加群众的就医负担。”王随莲说。
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2013年,山东率先在全国开展了试点医院常用药品省级集中采购工作,中标产品价格与我省挂网价格和试点医院实际销售价格相比,分别下降17.25%和32.25%。
王随莲说:“今后,山东将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减少流通环节,切实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王随莲说,山东已经明确提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在医院兼任领导职务的,年底前要一律辞去医院或卫生计生部门的职务,以彻底实现“管办分开”,使医院真正成为独立法人,独立行使经营自主权。同时,建立适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王随莲说,山东省需要社会资本来建立综合性医疗机构,为老百姓提供优质服务。
王随莲介绍说,在下一步的医改工作中,山东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一批有规模、有能力、有质量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多元化办医格局。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放开。” 王随莲说。
王随莲说,山东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融资、用地、价格、医保、人才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对境外资本,王随莲说,允许它们以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并逐步取消股权比例限制。
当前,山东正在大力简政放权,也进一步简化了社会资本办医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审批时限,对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