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下半年医改工作确定

发布于:2014-08-27 16:44  分类:医改动态

B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现状:

“当前,国内大多数公立医院均由政府管理。在这种‘管办合一’的模式下,公立医院存在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低劣、收费虚高等问题。”太原市政协委员、太原大学教授张卫东认为,如何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新医改中最棘手而且涉及利益调整最多的关键环节。

张卫东表示,在医改过程中,尽管各方对“医改”的细节争论不休,但“管办分开”的大方向是被普遍认可的。目前北京等很多城市已经朝“管办分开”迈出了第一步。他认为,要真正实现“管办分开”,首先,要摘掉公立医院相关行政级别的“官帽”,让医院之间只论医术高低,不论级别上下;其次,相关主管部门要实现“裁判员”到“监督员”的转变。

医改处方:

《医改任务》明确,要推进医院管办分开。具体为: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院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

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到2014年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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