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高峰 非法医疗乘机捞财

发布于:2014-08-25 14:29  分类:资讯头条

2013年9月,针对个别不法商贩违规销售注射整容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便已发文提醒消费者:透明质酸钠(又称玻璃酸钠或玻尿酸)在医学整容中作为注射用软组织填充剂,用于注射到皮肤或皮下组织内使皮肤凹陷、缺损得以填充,达到纠正缺陷,改善皮肤外观的作用。医学整容中所使用的透明质酸钠产品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生产和经营此类产品须取得相关资质。医学美容机构在购入该类产品时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产品,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消费者应到具备医学美容资质的美容场所进行注射美容,并确认所使用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遇违规现象,可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上海市卫监所医疗机构执业监督科科长曹晓红说,我国医疗美容实行的是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制度,从事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有一定的资质。假如消费者随便找一个医生护士注射也存在很大风险,比如说注射部位注射剂量是否合适,不符合本人实际情况也会造成一定的后果。同时,如果这个药品来源是非正规渠道,那么质量和安全也得不到保证。

规范医疗美容市场莫让整容变“毁容”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无资质的生活美容机构或个人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医疗美容广告都属于违法行为。

曹晓红表示,目前我国对互联网上非法医疗信息的监管还存在较大难度。互联网传播快、变化快,一些网站设置者把网站服务器设置在本辖区以外,甚至设置到国外,这就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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