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8-20 17:39 分类:资讯头条
8月20日讯 随着中国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医疗行业的暴利的链条被很多人瞩目。医疗市场被一些商家和一些小商贩越炒越乱,个别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而夸大报道,甚至是不实报道。对于医疗行业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中国医师协会表示将要投诉不实报道的行为。
8月18日,湖南省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产妇死亡事件。19日,有媒体最先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文章中称,“妻子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睛里还含着泪水,可却再没有了呼吸,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报道一出,舆论哗然,纷纷指责医院草菅人命。
不过,很快有诸多医务专业人士在网络上表示质疑,并介绍羊水栓塞的高死亡率。13日,湘潭当地卫生局官微发布消息:产妇羊水栓塞,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此后,更多的事实被报道出来,舆论发生“反转”,愤怒的网友回归理性,纷纷开始反思。
日前,湘潭县卫生局副局长齐先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产妇死亡一事将通过司法程序依法依规处理。
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如何才能更加理性地看待医患纠纷、化解医患之间的恶意揣测,相关各方又该如何承担起自身责任?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后者表示,协会正在思考如何应对医疗纠纷中的虚假新闻,日前刚刚向中国记协投诉了一个记者,这也是全国首例中国医师协会投诉媒体记者案。
关于“情节反转”
北青报:您怎么看待湘潭产妇死亡事件的情节反转?
邓利强:在“湘潭产妇死亡事件”中,我们可以听到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其中之一就是个别不负责任的媒体偏听偏信发出的声音。必须得承认,这又是一个“典型”的医患关系报道,“产妇躶体”、“满口鲜血”、“医护失踪”等具有冲击性的字眼,在刺激人们神经的同时,又暗示其为一起医生缺乏责任心的医疗事故。
我认为,媒体人对待医疗纠纷的态度,应该是慎之又慎。要知道,每个医疗个案都有自己的特点,用“外行”眼光去选择“真相”,既背离了新闻工作者应有的准则,也会最终导致社会和患者对医院和医务工作者的痛恨。对医院、医生,我们应该给予宽松的社会环境、合理的法律环境和理性的舆论环境。
北青报:“湘潭产妇死亡事件”中,为何出现院方人员“开溜”的情况?
邓利强:在这件事中,院方人员发现病人死亡,觉得家属会打人砸物,于是选择悄悄离开,让村支书代为通知。为什么躲?以往的一些医疗纠纷新闻,报道了不少打骂医护人员的行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才有了医护人员“躲避”的情况,毕竟寻求自保是人的本能。
关于“无责赔偿”
北青报:您认为事发医院如果没有责任,应该赔偿吗?
邓利强:羊水栓塞该不该赔,不能笼统地说,还要看在羊水栓塞形成之前,医院所采取的措施有没有可能增加羊水栓塞的风险。此外,当羊水栓塞出现时,医生是否及时发现其体征表现并予以处置。
如果医院完全无责,就不应该赔。如果存在责任,应按专家确认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湘潭产妇死亡事件”从整个进程看,医院应该是尽力救治了,具体有无问题、责任大小,要看医疗鉴定。
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受到舆论的压力,一些医院不该赔也赔,导致医疗纠纷责任不清、是非不明。我们坚决反对在没有鉴定或者专家评议的基础上,为了息事宁人去赔,特别是这种已经被炒作起来的死亡案例,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责任认定。